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民間電臺臺長曾健成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6名被告,于今年11月初涉及非法廣播,因無牌使用電訊設備等14項傳票,共被判罰款4萬多元,但其中4人及涉案公司代表拒絕繳付罰款。
30日上午,曾健成因拒繳罰款在辦公室被3名警員拘捕,其余4名被告也于法庭外被捕。5名被告30日先后被押解至法庭,獲法庭給予一個月時間限期繳交罰款。
案中6名被告依次為海升科技有限公司(由羅堪就代表)、曾健成、陳妙德、潘達強、楊匡及梁國雄,被控于2006年8至10月期間,于柴灣、灣仔與旺角非法廣播。今年11月初,法官判處各被告須于當日繳交4.2萬元罰款,但至今除陳妙德外,其余被告均拖欠罰款。
曾健成因欠交1.2萬元罰款達一個多月,30日被警方押解至東區(qū)法院應訊。他于犯人欄內表明會繼續(xù)拒絕繳交罰款,又以探望住院母親為由,向法官申請保釋,獲法官批準,并把繳款最后限期延至明年2月1日。
至于梁國雄等其余4名案中被告于下午散庭后,被帶上警車拘留于柴灣警署,約一小時后又被帶返東區(qū)法院。梁國雄在庭上表示沒有金錢,但法庭下令梁國雄等4人一律須于明年2月1日前繳款。
執(zhí)業(yè)律師梁永鏗表示,被告被法庭裁定罪成限期繳交罰款,若到期仍未清繳,會被法官以藐視法庭即時收監(jiān)。至于須要監(jiān)禁多久,則由法官視乎案情的嚴重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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