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涉臺胞證件兩項新政將進一步便利臺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

國臺辦:涉臺胞證件兩項新政將進一步便利臺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

  中新網(wǎng)3月20日電 3月20日,國務院臺辦發(fā)言人陳斌華答記者問。

  有記者提問,3月20日,國家出入境管理局發(fā)布公告,上線臺胞證與臺灣居民居住證“雙證關聯(lián)”核驗服務、為丟失臺胞證又急需乘車乘機的臺胞簽發(fā)電子臺灣居民臨時通行證兩項便利政策。對此有何評論?

  陳斌華表示,多年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推出一系列服務便利臺胞辦證通關和出入境證件便利化應用的政策措施,努力為在大陸臺胞創(chuàng)造更好的發(fā)展環(huán)境。3月20日發(fā)布的兩項政策措施將進一步便利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長期以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始終高度重視并依法保護信息安全,這兩項服務均須由持證臺胞本人自愿發(fā)起申請,并通過實名和實人認證后方能提供。

  陳斌華指出,近期,民進黨當局不斷混淆視聽,企圖將臺灣居民居住證和大陸居民身份證混為一談,誤導、恐嚇臺灣民眾。我們鄭重說明,臺灣居民居住證和大陸居民身份證是性質(zhì)完全不同的兩種證件,臺灣居民居住證是為滿足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需求而推出的一種證明其臺灣同胞身份的證件。臺灣同胞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臺灣戶籍,在臺灣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不應該受到影響。

  陳斌華稱,臺灣居民居住證推出以來,受到臺灣同胞的普遍歡迎,持證臺胞在大陸學習、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生活等都得到極大便利。大陸各有關部門始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嚴格保護領證臺胞的個人信息安全,廣大臺胞可以放心使用。

【編輯: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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