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中新網分類新聞查詢>>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大觀>>社會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法律專家表示 傳播“非典”謠言可判五年以上

2003年05月12日 06:32

  中新網5月12日電 據北京晨報今日報道,連續(xù)兩天,家住北京市西城區(qū)新文化街的吳先生總是在下午接到神秘的錄音電話,要求他收聽關于“非典”的重要消息。同一時期不少市民也遇到類似情況的困擾。為此,公安部門表示將要嚴厲打擊。對于這種違法行為,法律專家日前表示,可依法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吳先生介紹,5月5日下午2時左右,他第一次接到這個神秘電話。拿起話筒,里面?zhèn)鱽硪粋女聲:“請收聽‘非典’重要新聞!笔卿浺。吳先生想也沒想就掛掉了。誰知第二天下午,這個電話又打過來,同樣的聲音,同樣的內容?上窍壬鷽]聽清接下來說什么,不久電話那邊掛掉了。連續(xù)兩天的神秘騷擾電話讓吳先生開始起疑心:怎么會用電話播新聞?這種鬼鬼祟祟的方式不像好事。吳先生的疑心被另一位致電本報的讀者證實了。家住豐臺的趙先生告訴記者,他在5月6日上午也收到了這種神秘電話。

  對于妨害“非典”防治,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北京警方表示,他們將繼續(xù)加大打擊力度,任何趁疫情擾亂視聽、危害社會安定的不法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而對這些違法行為應如何制裁呢?北京致宏律師事務所的林實律師表示:《刑法》第291條之一規(guī)定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處以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針對當前謠言“滿天飛”,如利用手機短信、互聯(lián)網絡等散布“封城”、“戒嚴”、“飛機撒藥”,某地“非典”感染多少人、死亡多少人等造謠惑眾行為,可依據刑法第291條之一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編輯:宋方燦
相關專題:防治非典型肺炎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