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0日電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近日,在北京凱迪克大酒店“7·13”火災中死亡的香港學生蔡芷欣、劉凱兒的家長,分別將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凱迪克大酒店、李逸熙、鄧永光告上法庭,索賠人民幣670.6萬元。記者9日獲悉,北京二中院已立案受理。
死亡學生蔡芷欣的父母和死亡學生劉凱兒的父親訴稱,2002年7月13日,蔡芷欣、劉凱兒入住凱迪克大酒店1022室。當日22時40分許,由于住在1020房間的李逸熙、鄧永光在房間內(nèi)劃玩火柴后離開而引發(fā)火災,酒店沒能及時救助,致使蔡芷欣、劉凱兒被彌漫濃煙窒息死亡。
他們認為,兩個學生的死亡原因是由于李逸熙、鄧永光玩火引發(fā)火災造成的。同時,酒店應具有完善的防火條件和設施并有義務提供安全的住宿條件,在出現(xiàn)火災后,更應及時采取救護措施,避免損害發(fā)生。然而,酒店并沒有完善的火災報警設施,火災發(fā)生后沒能及時報警,也沒有將住店賓客緊急疏散并采取及時有效的救助措施,最終導致兩個學生被困房內(nèi)窒息死亡。
因凱迪克大酒店不是獨立法人單位,兩家原告認為其主管單位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對酒店的安全生產(chǎn)等工作有督導責任和義務。酒店發(fā)生此般惡性火災事故,該總公司在安全生產(chǎn)特別是消防安全方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此,要求各被告共同賠償人民幣670.6萬元。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楊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