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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象征”被判死刑 麻原彰晃律師稱將上訴

2004年02月27日 16:50


面臨死刑的麻原彰晃



數(shù)千日本人在東京地方法院附近集會,希望法庭判處麻原彰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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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2月27日電 據(jù)日本《朝日新聞》報道,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當(dāng)?shù)貢r間27日下午3點15分左右宣判,判處現(xiàn)年48歲的麻原彰晃死刑。麻原彰晃的辯護(hù)律師表示對判決不服,稱將提出上訴。

  法院判定麻原彰晃為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及坂本堤律師一家被殺等13起事件的主謀,這一系列案件共致使27人死亡;而麻原彰晃被日本人稱為“罪惡象征”。

  對麻原彰晃的審判持續(xù)了7年零10個月。至此,針對“奧姆真理教”的189名被告的一審判決基本結(jié)束。

  但是,麻原彰晃的辯護(hù)律師稱,一系列的殺人事件是麻原彰晃的那些不受控制的“座下弟子”獨自干的,與麻原彰晃本人無關(guān)。該辯護(hù)律師表示將提出上訴。

 
編輯:張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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