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6日電 今日,“11·3”大火案將再次成為衡陽人的焦點:此案中涉嫌工程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犯罪的原衡陽市永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革等6人今日將受審。
東方新報報道稱,這次被起訴的6人是:原衡陽市永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革,原永興集團副總經(jīng)理兼永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經(jīng)理李永開,原衡陽市江東建筑公司施工員魏東衡,原衡陽市建筑設計院助理工程師朱峰,原衡陽市建筑設計院工程師肖偉,原衡陽永興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經(jīng)理沈黎明。
檢察院認為,李文革、李永開、魏東衡作為建設及施工單位的直接責任人,朱峰、肖偉作為設計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其行為構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罪。沈黎明身為物業(yè)公司的負責人,其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2003年11月3日凌晨,衡州大廈一樓倉庫起火。上午8時30分左右,大樓突然發(fā)生坍塌,共有15名消防官兵受傷,20名消防官兵壯烈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