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8日電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與同事打架被開除后跳槽到同行公司,原公司向客戶廣發(fā)通知函稱其“行為操守惡劣”。原公司昨日稱通知用語符合事實,且任何員工離開,公司都會向客戶發(fā)函告知。該員工說:“我感覺成了通緝犯!甭蓭熣J為即使評價屬實,原公司散播該評價已構成名譽侵權,建議該員工提起訴訟。
田先生曾在位于廣東寶安區(qū)松崗街道的正臺陽涂料(深圳)有限公司(下稱“正臺陽公司”)做了7個月的業(yè)務員。上月22日,田先生和一名室友發(fā)生口角繼而推打起來。當天,兩人被記大過兩次,同時被公司開除。
事隔半個月,田先生目前在龍崗一家油漆公司任職,繼續(xù)利用自己積累起來的資源跑業(yè)務。前日下午,一名此前的客戶打電話給田先生說,其原東家發(fā)來一份通知函,稱其行為操守惡劣。田先生到客戶處取回通知函一看,上面寫著:“致各廠商負責人:原我司員工田××已于8月22日因其行為操守惡劣被我司開除……其在外的一切行為與我司無關,望各廠商注意!”通知加蓋了正臺陽公司的公章。
據正臺陽公司內一知情人介紹,按公司要求,已向田先生以前負責的20多個客戶發(fā)出了該通知函!拔矣X得很絕望!碧锵壬f,“我的工作才剛剛重新開始,不知道客戶會怎么看我,通知傷害了我的人格!
正臺陽公司總監(jiān)洪先生昨日說,通知函確是該公司向客戶發(fā)出。他解釋說,公司的客戶是公司的資源,公司對每一位離職的員工,都會向客戶發(fā)函告知。對于通知函中“行為操守惡劣”的詞句,他說,田先生與同事打架是事實,公司不能容忍。
一名接到該通知函的客戶說,其中用語確實不妥,“告知開除了這個人就行了,沒必要說他‘操守惡劣’。”該客戶認為,田先生為人比較好說話,但對他不了解的客戶可能會因這份通知函對他產生不好的印象。
廣東信通律師事務所倪益民律師認為,通知函中對田先生作出“行為操守惡劣”的否定性評價,即使該評價屬實,都應屬于田先生的隱私,正臺陽公司散播該評價已對田先生構成名譽侵權。倪律師建議田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梁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