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說法
年夜飯“菜名欺詐”最高罰20萬
隨著春節(jié)臨近,長沙一些酒店飯店為迎合消費者討“口彩”,在菜名上大做文章。“一團和氣”其實是“炸麻團”,“年年高升”是“香煎年糕”,“一帆風順”是“鹵水拼盤”,“五谷豐登”是“八寶飯”,“年年有余”是“清蒸桂花魚”……這些普通菜與“喜慶”的菜名相配后,身價也隨之倍增。對此,長沙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長張躍紅表示,年夜飯菜名改頭換面,若構成欺詐消費者的事實,一經查實,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最高罰20萬元。
據長沙市消保委統計,包括年夜飯在內的“食品餐飲”類投訴一直位居春節(jié)黃金周投訴量前5位。超額接受年夜飯預訂,而不及時增加服務員、廚師等人員,不增加原料,菜價“打悶包”、變相漲價等手法牟取暴利等,是造成部分飯店的年夜飯價高質次的主要原因。張躍紅表示,對此該部門均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處罰。此外,餐飲企業(yè)缺斤短兩、以次充好、虛假計費等,屬于故意欺詐行為。消費者如與經營者當場交涉不成的,在保留證據后可向有關部門和各級消費者協會投訴。
吃年夜飯最好訂合同
“年夜飯因為供不應求,跟平時同樣價格的菜會出現數量不到位的情況。”市工商局相關部門提醒,遇到這種情況,事先未簽書面協議的消費者只能吃啞巴虧,因為即使投訴也沒有證據,有關部門無從處理。他們建議,消費者在訂餐時應主動提出跟商家簽份合同,上面寫明上菜品種、數量,每道菜的質量、分量都應注明,商家違約如何處理也應在合同上寫清楚。
據悉,上海市日前推出了包括年夜飯在內的12種示范合同文本,將有望在今年“3•15”期間推出。此外,上海飲食行業(yè)協會也正在配合相關標準合同的推出,擬在近期召集業(yè)界比較好的餐飲企業(yè),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共同制定出一個“合同標準格式”,規(guī)范年夜飯市場。就此,長沙市工商局合同處負責人雷滿飛表示,如果其合同文本出來后,將借鑒他們做法,建議長沙市各餐飲酒樓參照使用,以避免消費交易中因不規(guī)范而導致的糾紛。(作者:沈顥、夏雨、沈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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