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巨頭用工四大問題
干一小時的收入還買不到一杯可樂;久久拿不到本該拿到的勞動協議;工作4小時才能無薪休息15分鐘……這一幕幕不可思議地發(fā)生在國際知名的麥當勞、肯德基等快餐店。
兩個多月來,本報多名記者和實習生“臥底”麥當勞、肯德基和必勝客,發(fā)現這些快餐店在用工方面涉嫌違反中國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工資水平遠遠低于政府規(guī)定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問題一
兼職工資遠低最低標準
1月19日起,本報記者和實習生分別來到位于石牌天河購物中心麥當勞分店、環(huán)市中路麥當勞寶山分店、海珠區(qū)肯德基賽博餐廳及崗頂必勝客等多家國際知名快餐店應聘,并很快成為了快餐店的兼職工。
天河購物中心麥當勞是麥當勞集團在廣州開設的第十九家分店,編號為1019。本報女實習生阿詩(化名)從這家分店的負責人那里了解到,這家麥當勞有十年的歷史,是廣州唯一一家十年來一直保持日銷售額在6萬元以上的餐廳,輝煌時期甚至排在廣州麥當勞銷售榜第三名。
阿詩應聘時,該餐廳的副經理陳偉伸出四個手指說:“你們的工資是每個小時4元錢,同時還有每小時1.3元的補助!
這就是說,阿詩每工作一小時,將會得到5.3元的報酬。
“這就是全部工資嗎?”阿詩問。
“這是整個廣州統一的兼職工的工資。”陳偉面對阿詩的疑問,斬釘截鐵地說,“除這些工資外,餐廳不會負責兼職員工保險、福利等!
陳偉還說,餐廳會按照公司規(guī)定每半年對員工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適當增加員工的工資,“但最多的是每小時加兩毛錢!”隨后,記者在對另外十多家麥當勞餐廳暗訪時,均得到上述同樣的答案:兼職工資每小時只有4元,外加每小時1.3元的補助。
記者在“臥底”肯德基和必勝客時了解到,肯德基兼職工合同上的工資是4.7元/小時,每天連續(xù)工作4小時或4小時以上加0.8元補助/小時。必勝客兼職工合同上的工資是5.8元/小時,無任何補助。
然而,廣東首個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卻明文規(guī)定,廣州作為一類地區(qū),非全日制職工的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5元。按照這一標準,麥當勞所支付兼職工的工資標準竟少了3.5元,而肯德基也明顯少了2.8元、必勝客少了1.7元。
1月27日記者一行來到東莞東城風情步行街麥當勞餐廳暗訪時,該店副經理韋洪秀女士很爽快地告訴記者:“加上補助是每小時5.1元。”而在多家肯德基餐廳,餐廳的相關負責人只模糊地告訴記者:“5塊(元)多!”
而這一切,也都與廣東省規(guī)定的兼職工最低標準的二類區(qū)的6.6元/小時相差甚遠。
在深圳,記者了解到,麥當勞、肯德基兩個餐廳的兼職工工資標準也只有5元多/小時。
問題二
兼職工多當全日制工用
在長達兩個月對廣州、深圳、東莞等數十家麥當勞、肯德基餐廳員工的調查中,記者發(fā)現,兼職員工大約占了餐廳全部員工的80%,兼職員工的大部分是大中院校的在校學生。為了能賺更多的錢,這些學生總是千方百計地多抽時間工作。
本報實習生阿彥在廣州海珠區(qū)肯德基賽博餐廳工作時調查得知,在該餐廳工作的兼職工中,在今年元月份,就有至少8名兼職學生的工時超過了150小時。在環(huán)市中路麥當勞寶山分店做兼職工的廣東工業(yè)大學大四學生許秋明告訴記者,他去年12月份的工作時間達300多個小時,以一個月工作21天來算,平均每天的工作時間竟達13個多小時。
"其實,很多在麥當勞、肯德基等快餐店中做兼職工的人,與正常的全日制工人在工作時間上沒有太大的區(qū)別,但得到的卻是兼職工的待遇,因為兼職工是沒有任何福利和保障的!"一名在麥當勞做兼職工多年的女士對記者稱,"其實,這就是快餐店違規(guī)剝削我們的一種手段。"
記者了解到,按照相關規(guī)定,兼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0小時。如工作時間超出該條件,用人單位就必須按全日制用工形式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并承擔相應責任。但是,記者在麥當勞、肯德基等餐廳看到大量兼職工超時工作。
問題三
遲遲不給兼職工協議書
“我在那家肯德基分店工作1年多了,目前還沒拿到餐廳應給我的協議或合同!”廣東某學院大四學生吳娟(化名)無奈地對記者說。
吳娟告訴記者,她于2005年11月開始在番禺市橋大北路一家肯德基餐廳做兼職工。入職時,餐廳只給了她一份空白的勞務協議書,在告知工資后,就讓她在協議的下方簽字。
“當時整個協議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其余的地方都是空白的!眳蔷暾f,“我很需要這份工作,我沒有勇氣向他們要回本應屬于自己的那份雙方協議!
據記者調查,與吳娟類似的情況在廣州的麥當勞、肯德基等餐廳并不少見,12名曾經或正在這些餐廳做兼職工的人都對記者表示:“協議是簽了,但手中沒有協議。”
一個月前,天河購物中心麥當勞分店和海珠區(qū)肯德基賽博餐廳分別與本報實習生簽訂勞務協議。在苦等近10天后仍未拿到餐廳應給的相關協議書,實習生多次反復催要,一直到辭職,仍未拿到相關協議。在必勝客天河百腦匯餐廳,本該甲乙兩方各執(zhí)一份的協議卻要統統交由餐廳持有,理由是“離職時這份協議必須交回公司,為了怕你們不慎弄丟,兩份協議都由公司保管”。
問題四
只招兼職協議不填薪資
本報記者在必勝客應聘時,負責招聘的負責人見記者已經畢業(yè),馬上表示不錄用,稱只招在校的大學生。在記者反復求情下,該負責人終于勉強同意,但要記者偽造一個學生證才能簽約。
記者迫不得已拿出一個特別假的“學生證”后,終于與天河百腦匯餐廳簽訂了“計時員工勞務協議”。記者發(fā)現這份協議中明確規(guī)定乙方為“在外單位下崗、內退、已經退休人員或在校學生”。
記者仔細閱讀該協議發(fā)現,在解除協議方面,公司和員工之間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協議中規(guī)定,在協議期限內,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七天通知對方解除協議。如果公司認為員工違紀,可隨時解除協議,但員工只有在公司沒有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或勞動報酬”時才可以自行解除協議,而對于公司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情況沒有作出規(guī)定。
記者注意到,跟記者一道簽訂協議的阿珊卻絲毫沒有注意這些問題。按照負責人員的指示,她迅速在一式兩份協議上填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并在協議上簽名,而協議中本該公司填寫的協議期限、小時薪資還是一片空白。
-專題統籌:新快報記者 溫建敏
-執(zhí)行:新快報記者 王華平 周繼堅 實習生 胡舒彥 張苗苗 高曉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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