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從12月29日下午2時起召開陳水扁羈押庭,經(jīng)過長達12多小時的庭訊、評議后,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xùn)30日2時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圖為今天(30日)凌晨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載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方法院,前往臺北看守所。(圖文/中新社記者 陳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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