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總統也借錢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后,被推舉為大總統的孫中山并沒有立即回國領導革命,而是從美洲繞道歐洲,兩個半月之后才回到上海,力圖爭取列強在外交與財政上的支持。結果一無所得,兩手空空地返回了祖國。他用一句頗為無奈但卻意味深長的話回答了對他寄予殷殷厚望的同仁:“予不名一錢也,所帶回者革命之精神耳!”奈何“革命精神”之“梅”難解革命資金之渴。
南京臨時政府的建立沒能結束孫中山的漫漫籌款路,捉襟見肘的財政狀況是其面臨的最大難題。臨時政府曾宣布沒收清朝政府的官產,一些反對共和的官僚私產也在沒收之列。沒收之后,“全歸民國政府享有”。但各地方政府有的陽奉陰違,沒收了錢中飽私囊,有的根本不執(zhí)行。因此,臨時政府在此方面并無所得。在最緊張的時候,臨時政府的賬面上只剩四元錢。籌款已經迫在眉睫。
嗅到了革命成功的氣味,一些富商巨子向這個襁褓中的政府伸出了援助之手。實業(yè)家張謇就曾經以兩淮鹽稅為擔保,從各種不同的商會借到了大約十四萬兩白銀(約合銀元二十萬元),以便用來支付和遣散超額的各省軍隊,這樣才把這些軍隊從南京打發(fā)走。但是張謇卻拒絕擔任財政部長的職務,因為他相信,即使有鹽稅和上海海關的收益,政府仍然面臨著八千萬兩的年度赤字。張謇在《新政府財政之意見書》中算了一筆賬:“如是估計,中央政府每年支出,以極少之數核計,須有一萬二千萬兩。”他建議臨時大總統努力爭取到一筆為數五千萬至一億兩的各國借款,直至各省的稅收能夠支持中央政府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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