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募集討伐袁世凱的軍費,1915年2月5日,孫中山、陳其美與日本訂立了《中日盟約》。條約規(guī)定,“中華經(jīng)營礦山、鐵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國資本,或合辦之必要時,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應辦,可商他國”。
當年年底,孫中山秘密會見了日本陸軍參謀總長上原勇作,要求日本支援中國革命,承諾“中國新政府可以東北三省滿洲的特殊權(quán)益全部讓予日本”。他說:“日本人口年年增多,東北三省的遼闊原野適于開拓。日本本來資源貧乏,而滿洲,則毋庸諱言,富于重要的資源,日本矚目斯土,乃當然之國策。對此,我等中華革命黨員能予充分諒解,故可以滿洲作為日本的特殊地區(qū),承認日本移民和開拓的優(yōu)先權(quán)!薄安粌H滿洲,中國本土的開發(fā)亦唯日本的工業(yè)、技術(shù)、金融力量是賴!
袁世凱死后,孫中山在廣州舉起了護法大旗。1917年9月15日,在和日本社會活動家河上清的談話中,孫中山表示“希望日本方面給予武器、軍火和大量貸款”。而“一旦掌握了權(quán)力,將愉快地將滿洲交給日本管理”。但是因為沒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孫中山終究沒有得到日本政府的信任。
有意思的是,由于四國銀行團的支持,袁世凱政府曾經(jīng)獲得1010萬兩白銀的借款。段祺瑞政府也向日本銀行借款八筆,總計1.45億日元。孫中山費盡心思得不到的,袁世凱和段祺瑞卻比較容易地得到了。孫中山兩次護法,一敗再敗,最后做出了聯(lián)俄的政治選擇,最終得到了蘇俄的資助。
國民黨黨產(chǎn)的第一桶金,就在這漫漫籌款路上不斷累積成型,在孫中山四處奔波的過程中,他所做的各種努力被作了各種不同的解讀。
孫中山在探尋三民主義道路上的堅忍不拔令人欽佩,但他的一些手段不免使人生疑。不管是革命還是改良,不管是推翻帝制還是再造共和,手段的不正義能否導致結(jié)果的正義?也許一時占得上風,但出賣民族和國家利益換來的成功總歸是要留下敗筆,總歸是要還給人民和歷史一個交代。
來源:《文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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