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5日電 據(jù)中國青年報報道,關(guān)于機場建設費與機票合在一起收取一事,民航總局稱一定會實施,但目前還不能確定具體做法和時間,具體價格也需要國家發(fā)改委批準。
我國的機場建設費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收取,當時的出發(fā)點是作為一種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機場、安全和空管設施的建設。
對于航班延誤,民航總局運輸司李江民司長表示,民航總局鼓勵各個航空公司制定相應的服務措施,但總局不會制定統(tǒng)一的‘民航延誤航班賠償標準’。
繼前段時間北方沙塵天氣致使大量航班延誤后,近日廣州、成都等地機場再次出現(xiàn)大量旅客滯留。恰在此時有媒體稱,民航總局正在參考國際慣例對航班延誤制定賠償標準。民航總局運輸司李江民司長對此表示,總局鼓勵航空公司制定相應服務措施,當航班不正常時,航空公司應該加強對延誤航班旅客的服務,其中包括必要的賠償。
據(jù)了解,國外航空公司雖然在信息發(fā)布上比我國通暢,但在賠償上并沒有一個國際通行標準,而是由各航空公司自己內(nèi)部掌握。民航總局稱,由于航班延誤有可抗因素和不可抗因素等諸多原因,航空公司不可能采取同樣的賠償標準。
據(jù)中國民航總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統(tǒng)計,2003年中心接受的消費者投訴比上年增加27%,航班延誤多年來一直是投訴重點和熱點。今年2月份,國內(nèi)航班正點率為79.4%,也就是說,約有1/5的航班延誤。造成航班延誤的因素除了天氣外,也有航空公司的原因,比如機械故障等。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國內(nèi)不少機場容量日益飽和,也導致了航班延誤的增加。
據(jù)了解,在首都機場及上海浦東、虹橋機場等地,黃金時段航班如果過分集中,空管部門將不得不采取“流量控制”,飛機因此在空中排隊等候落地,不得不延誤航班。
從4月1日起,全國民航系統(tǒng)已經(jīng)開始了大規(guī)模的航班“正點行動”,民航總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做好不正常航班旅客的服務工作,如加強信息發(fā)布,妥善安排食宿,盡快簽轉(zhuǎn)等等。對因主觀原因造成的不正常航班,民航總局要求航空公司對旅客作出安撫和賠償,如延誤4小時以上安排餐食、住宿等。
據(jù)了解,因主觀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航空公司增加的成本也是十分驚人的。海南航空北京營業(yè)部稱,假設一架波音737客機因主觀原因延誤,按滿客140人提供食宿計算,平均每人住宿50元,餐食20元,延誤4小時后的服務成本就近萬元。(記者周偉)